信阳市房管中心: 无“预售证”不得收“诚意金”

信阳头条 2017-01-06 17:01:49
用手机看
扫描到手机,新闻随时看

扫一扫,用手机看文章
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

  11月1日,由信阳市人民政府纠风办主办和信阳广播电视台共同承办的调频890《阳光热线》栏目邀请了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党委书记、主任万钧做客阳光热线直播间,与听众朋友进行直接交流,解答群众问题。  我想在羊山买一套商品房,听说购房前要看看开

  11月1日,由信阳市人民政府纠风办主办和信阳广播电视台共同承办的调频890《阳光热线》栏目邀请了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党委书记、主任万钧做客阳光热线直播间,与听众朋友进行直接交流,解答群众问题。

  我想在羊山买一套商品房,听说购房前要看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,我想了解一下都是哪五证?怎样查询?

  万钧:五证是指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、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。

  具体情况可以向发证部门查询,如:

  1.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可向国土部门查询

  2.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可向规划部门查询

  3.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可向规划部门查询

  4.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可向住建部门查询

  5.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可向房产管理部门查询

  我父母有套房想过户给我,我听说买卖比赠与更划算,是真的吗?

  万钧:是真的。根据河南省地税局《关于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自行申报价格的函》(豫地税函〔2015〕324号)相关精神,我市直系亲属房产过户自行申报价格为500元,二手房增值税与契税总和不到百元。赠与需交纳现行房价4%的契税。所以说买卖比赠与划算。

  我婚前有套房子,房产证归我单独所有,现在我想在上面添上我爱人的名字,请问应该怎么办?

  万钧: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、配偶身份证、结婚证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地税二手房增值税窗口办理评估,持评估报告到契税窗口办理免税证明。当事人持免税证明发票、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、房产证,夫妻双方一寸或二寸照片到房管窗口办理存量房转移。需要说明的是,根据河南省发改委、财政厅下发的《关于规范房屋转让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持免税发票的,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的,房管部门免收手续费。

  我是府都花园的业主,我们这老停水,我感觉物业服务态度也一般,要是想换一家物业可以吗?有哪些程序?

  万钧:你提的问题在我们办理物业信访问题时也经常遇到,首先可以肯定的回答,选聘或者解聘物业企业,就是业主的权利。准确的说,必须由小区过半数以上的业主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表决,过半数以上的业主都要求更换物业了,就可以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。

  你所住的小区,可能还没有召开业主大会、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,现在的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的,还属于前期物业管理。如果你们小区大多数业主都认为现在的物业公司服务不规范,想换一家物业公司,就要先找到你们所在辖区的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和羊山新区房管局,要求他们到小区监督、指导召开业主大会,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。然后,再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,就可以决定是否选聘或者解聘物业企业。

  我们住的小区由于种种原因,物业公司退出小区服务了,现在我们的小区没人管、没人问,卫生脏乱差,请问有哪个部门负责?

  万钧:你提的问题很好,可以看出你是一位热心业主,很关心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。因物业企业退出小区服务,造成住宅区无人管理的,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2008年发的一个信政〔2008〕67号文件,文件的标题叫“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”,文件规定,由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及时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,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,通过业主决策是否选聘新的物业企业,或者实行业主自行管理。对达不到一定规模、基础设施配套不全、不具备物业服务条件的单幢或零星住宅楼,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,征求业主意见,为业主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服务。

  物业企业退出小区前,应首先在小区张贴退出公告,并将退出公告报小区所在居委会、办事处及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,待业主无任何纠纷后,物业企业将小区有关工程档案资料、共用设施设备全部移交给辖区办事处。业主有什么问题可直接到辖区居委会、办事处投诉、反映。

  张先生在羊山新区购买了一套高层住宅,但他不明白分摊面积指的是哪些部分?

  万钧:按照《房产测量规范》之规定,一般高层住宅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包括共有的电梯间、楼梯间、电梯前室、电梯机房、管道井、门厅等,以及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,以及外墙(包括山墙)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。

  开发商未办理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 可不可以以登记、排号、订购以及办理VIP卡等形式收取定(订)金、诚意金?

  万钧:不可以!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: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。《河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: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,不得有任何预售行为,不得向预购人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。(信阳新闻广播)

声明: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,除焦点官方账号外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焦点立场。